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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新媒体账号主体 增强互联网安全意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08:46 点击数: Views

全校师生: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各类新媒体平台为大众获取信息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新媒体也成为一些商业机构或个人博取关注、传播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的渠道,给广大师生带来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平台在展示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服务广大师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现对深圳大学相关新媒体平台情况进行说明。

一、总体情况

经统计,截至2020年11月,深圳大学各部门、学院、学生组织开通的新媒体平台(包含新媒体客户端、网站)合计52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67个。学校依照《深圳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深圳大学校园媒体管理办法》《深圳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等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官方新媒体平台进行审核备案管理。师生可查询以下账号列表,辨别深圳大学官方新媒体平台:

深圳大学官方一级新媒体平台账号14个,详见附件1;

深圳大学官方二级新媒体平台账号66个,为各学院、部门认证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账号认证主体为“深圳大学”,均通过腾讯微信官方审核认证详见附件2。

由于腾讯微信官方认证名额有限,部分学院、部门的微信公众号未经腾讯微信官方认证,但已在学校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一并视为学校二级官方新媒体平台。师生可到相关微信公众号所在学院或部门,找老师或负责人进行核实求证

二、特别说明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商业机构或个人打着“深圳大学”的名号发布各类不实消息和负面言论给师生造成误导和不良影响。请广大师生务必认清新媒体平台主体,分辨清楚其运营主体是深圳大学,还是校外商业机构或个人,切实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诸如“深大通”“深大荔知”“深大快讯”“深大考试君”“荔园丽事”“hello帮帮”“b荔b荔”“荔园直通车”“深大问答”“深大教教”“深大淘课”“深大无忧”等微信公众号,均为个人或商业公司运营的自媒体号,均不属于深圳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其发布的言论不代表深圳大学的官方言论。

三、鉴别方法

互联网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个人安全意识亟待提高。广大师生一定要提高自己的网络安全意识,警惕来源不明的信息,避免掉入不法分子处心积虑设置的网络“陷阱”中。帮助师生提高对微信新媒体公众号辨别能力,现提供鉴别方法如下:

方法一:查询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账号主体为“深圳大学”的账号均为深圳大学的官方账号。查询方法如下(以“深圳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例):

点开公众号首页,点击公众号简介(如图1),在“关于公众号”里查看“账号主体”(如图2),账号主体为“深圳大学”的即官方号,非深圳大学”的即不属于官方认证的账号,需要自己加以辨别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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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到相关微信公众号所在学院或部门,找老师或负责人进行核实求证。

投诉渠道

全校师生如发现校内自媒体平台有不遵守相关规定,或发表不良言论的情况,请将其账号主体截图、相关推文链接、不良言论的截图进行整合,附上投诉人的姓名、学院、联系方式,发送至深圳大学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邮箱:szu_newmedia@126.com 进行实名投诉,邮件标题统一为【自媒体投诉】。党委宣传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将依法依规处置。

对校外自媒体发布的不实信息、不良导向等内容,师生也可参照上述渠道进行投诉。党委宣传部核实有关情况后,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进一步投诉处理,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及师生权益。

五、加强管理

1.新媒体平台工作的建设与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各校内新媒体平台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所辖自媒体平台的管理与指导,规范平台信息发布“先审后发”“重发重审”的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和导向性。

3.任何师生员工对所发信息负责,未经学校授权许可,不得以深圳大学或其所属单位名义创建、运营新媒体平台,不得随意使用深圳大学或其所属单位商标、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校徽、校名等)。否则,学校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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