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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3 00:00 点击数: Views
    5月28日上午,深圳大学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会议在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校领导李清泉、李凤亮、黎军,各行政职能部门及教学、教辅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梁群就学校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安排作部署。
  根据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并专门成立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李清泉任组长,副校长李凤亮、黎军任副组长,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范围包括现行的学校行政规章制度和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分校、院(部)两个层次进行清理,计划用时6个月完成。清理完成后,学校将把各类行政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并在校园网开设专栏,将清理后的行政规章制度文件汇总挂至校园网。
  黎军结合学校现行行政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具体说明清理工作标准并提出工作要求。她要求各单位在清理过程中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学校行政规章制度与相关上位法的衔接关系;行政管理与服务师生的关系;制度的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学校与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她强调,各单位修订和制定规章制度,要特别注意民主性和公开性。
  李凤亮要求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战略性和紧迫性,要从思想上重视这次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开专门会议研究,认真讨论如何部署和开展工作。清理过程中要把握原则,谨慎稳定推进,充分听取意见,按照统一的要求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李清泉指出,开展学校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是形势变化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全面清理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迫切需要。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应把及时清理行政规章制度工作作为正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每隔3-5年清理一次。在清理过程中,要有超前意识,按步骤进行。要淡化“管”的观念,要尽可能从为师生服务的角度出发,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尽量简化制度操作程序,方便服务师生。他说,学校今后的工作重心要下移,各学院要重视制度建设和民主建设,加强建章立制,以更好地承担更多的管理职责。各学院要尽可能完善人、财、物各种资源分配以及学生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行政,确保管理尽量公开透明。学校也将继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学校目前正与市人大沟通协调,准备制定《深圳大学条例》,要用法律形式来规范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明确政府的职责和学校的权利。《深圳大学条例》如果出台,将对促进学校未来发展意义重大。
  (督导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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