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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讲坛”第四十三讲:刘贵祥庭长谈司法改革中的若干重大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1 00:00 点击数: Views
    9月18日下午,第一巡回法庭党组书记、庭长刘贵祥做客“深大讲坛”,主讲《司法改革中若干重要问题》。
    刘贵祥先给同学们讲述了司法改革的历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司法改革拉开帷幕。从1999年到2015年,最高法院出台了四部“改革纲要”。在此期间,司法改革统一了司法考试,将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和职权主义模式的折中转变,开始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尝试,将死刑复核统一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刘贵祥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四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文件,详细阐述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五大基本框架——法院组织体系及司法管辖改革、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便民司法、打造阳光司法、实现司法职业化和专业化。刘贵祥说,司法程序越公开,越透明,越阳光,越能让人们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他还介绍了此次司法改革不同于以往的几个方面, 此次司法改革有明确的顶层设计,更加系统,且强调系统设计与地方重点、试点相结合。
    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试点、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和推动七省司法改革法院试点的发展是此次司法改革中的几个重要方面。其中,就推进法院试点改革,刘贵祥强调要完善审批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工作机制,让“干预小纸条”进碎纸机;推进以审批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最后提问环节,有同学提问,“如何处理法律规则和社会道德的冲突?”刘贵祥做出精彩回答,“法律对道德的要求是低于社会的。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尊重法律;在法律不明确或者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根据职业道德和社会良知进行裁量”。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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