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深大讲坛”第六十五讲:传承与变革——中国经济法理论的新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2 00:00 点击数: Views

  12月9日晚,“深大讲坛”第六十五讲在行政楼201开讲。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守文教授,为我校师生带来了题为“传承与变革:中国经济法理论的新发展”的讲座。


  张守文教授首先从时间和研究对象两个维度,为大家梳理了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回答了中国经济法理论在30多年来发展历程,以及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突破。他从1992年讲起,结合1993年我国修宪决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展开,回答了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即市场失灵问题和政府失灵问题,以及个体与社会间两个基本矛盾即个体盈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基本矛盾。通过问题的引入,张守文教授为大家梳理了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同时诠释了我国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张守文教授同时又把目光拉回当下国家的发展近些年我国改革、法治,发展三条主线并行,他指出改革和法治是手段和保障措施,发展才是目标。我国经济法理论早期经历动荡摇摆,是因为缺少基本的体制理论支撑,自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确立,经济法在我国就实现了成果上的快速发展。但是,风险问题始终是经济法的切入口,在新的时期面对新的问题和新的任务,更要从分配问题、发展问题以及信息理论和风险问题三个方面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进一步系统化。他形象地将既有理论比喻成板块式的,而新型理论则好似一栋大楼的水电线路是贯穿各个领域。他认为未来经济法理论的发展就应该在这两种不同路向的理论下深入研究。
  讲座结束后,张守文教授同在场同学们还就财税问题、民主趋势与财税发展趋向、经济法和法经济学辨析关系、“公共物品”在经济法上的界定以及在经济法范畴内判定互联网垄断的构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宣传部)

相关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