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5级)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助学金2000元/年;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特等学业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
(3)设有“鹏程奖学金”等社会(企业)奖学金;
(4)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5)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6)部分学院还设立2万元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项目 |
比例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100% |
6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
学校助学金 |
100% |
2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200元。 |
国家奖学金 |
约3% |
20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
学业奖学金 (分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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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15000元/年 |
第一学年,所有推免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第一志愿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本校应届毕业第一志愿考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直接认定为特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调剂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本校应届毕业调剂考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直接认定为一等。其余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不超过20%获评一等(同等条件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本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参评一等),不超过40%获评二等。第二学年及以后,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包括科技竞赛、文体比赛、参加义工服务、担任学生干部及其他实践活动)等因素展开评定。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不超过20%获评一等,不超过40%获评二等。 |
一等:10000元/年 |
二等:5000元/年 |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
3% |
4000元/年 |
二、三年级可申请。 |
荔研优学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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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全校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 |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
10% |
3000元/年 |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奖比例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 |
研究生三助酬金 |
30% |
10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每岗1000元。 |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面向全校) |
鹏程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 |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面向特定学院或专业) |
联赢-牛憨笨奖学金(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侯宝垣人文奖学金(人文学院)、赛达•佳兆业奖学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奖助学金、万千奖学金(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怡丰•捷步宝奖学金(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院长奖教奖学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获奖比例、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通知为准。 |
导师科研津贴 |
根据导师课题经费来源及学生参与科研工作量定期发放,标准及条件由导师自定。不同专业间会有差别。 |
学院奖学金 |
高等研究院:推免生学院奖学金2万元;应用技术学院:推免生学院奖学金2万元 |
*表中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推免生学院奖学金等可以累加。
*表中二年级、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等,不再区分推免生、调剂生等。
*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5级)
奖助项目 |
比例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100% |
15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或经申请核准后延长一年内可享受。 |
学校助学金 |
100% |
18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或经申请核准后延长一年内可享受。 |
导师津贴 |
100% |
3000-15000元/年 |
根据学科分档情况,分为三档:Ⅰ档15000元、Ⅱ档6000元、Ⅲ档3000元。 |
学业奖学金 |
100% |
20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或经申请核准后延长一年内可享受,按学年一次性发放。 |
国家奖学金 |
约3% |
30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参评。 |
研究生校设奖学金 |
约10% |
2000-50000元/年 |
分为单项奖和综合奖,综合奖最高50000元/人,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以实际评奖通知为准。 |
境外学习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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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
获奖比例、标准以国际交流合作部的通知为准。 |
研究生三助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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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
标准学制内可申请。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每岗最高不超过1000元。 |
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 |
特等奖:7.7万元、一等奖:3.7万元、二等奖:1.7万元。按第一学年(新生)、其他学年(老生)分类评定,主要评定标准包括毕业院校(新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具体评定标准、办法以学校及学院当年度发布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
社会奖学金 (面向所有博士生) |
社会奖学金按照学校与设奖方签订的协议书执行,以实际评奖通知为准。 |
社会奖学金 (面向特定学院或专业) |
获奖比例、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通知为准。 |
学院奖学金 |
部分学院提供学院奖学金资助(比如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博士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资助)。具体奖学金名称、获奖比例、获奖金额、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通知为准。 |
*博士授权学科分档情况:
一、Ⅰ档学科: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土木水利。
二、Ⅱ档学科:理论经济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Ⅲ档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适用于:在标准学制内或经申请核准后延长一年内的深圳大学在籍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每年可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20项(2024年我校获批10项)。
*表中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来源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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