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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登记的通知

来源:技术转化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04 15:29 点击数: Views

各单位:

为配合学校合规建设,规范教学科研人员利用职务科技成果在校外创办企业或从事科技成果转化行为,请通知本单位相关教学科研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深圳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登记备案”工作。

教学科研人员涉及以下情况的,须办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登记备案:

1.在自身专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兼任职务并从事与本人专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工作。例如:在兼职企业担任董事长、法人、执行董事等重要职务,或持有企业股权,或在企业从事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在科研机构、高校、政府单位或其他非盈利组织的学术性兼职不在此列);

2.兼职企业未经许可使用学校的知识产权或学校商标(例如企业名称含“深大”字样);

3.虽未在企业兼职,但利用学校职务科技成果参与企业经营活动并委托他人代持股权获取收益。

登记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请上述人员到学校技术转化中心登记备案,必要的需补办成果转化手续或签订成果免费授权使用协议。在规定时间未登记备案的上述人员,根据学校《校外兼职或离岗创业管理办法》(深大校发【2021】394号),一律视为不合规创办企业及成果转化行为。

自2025年1月1日起,本校教师利用学校职务科技成果校外兼职或新设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成果转化审批手续,学校不再接受已创办企业的合规手续办理;对于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学校教师创业企业,学校有权追究成果完成人及相关企业法律责任。

登记流程:

1.申请人填写《深圳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签字后,请将扫描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sunni@szu.edu.cn,并将登记表纸质版原件交至技术转化中心(汇元楼247室)

3.成果完成人在学校人力资源部校外兼职申报系统做校外兼职(涉及成果转化)备案登记。

联络人:孙老师 电话:26539752